嘿,對於我的創作者、文字接案工作者身份,你可能很羨慕,但這也很有風險。
我的很大一部份收入來自於創作。
而要安然無恙地創作,需要一個自由度非常非常高的地方,在文化和法律上都是。
比如我不能在一個「覺得女性不該單獨上街」的地方工作,因為這樣我出門談案子都有困難,對方不只會質疑我的報價、我承諾可以提供的創作內容,甚至可能覺得我出門就傷風敗俗不屑跟我談。
我也不能在一個「用奇怪理由限制人民自由」的地方工作,因為創作的期程很長,如果我要花三個月寫一個遊戲劇本或youtube劇本,中間法規突然改變,就會影響巨大。
比如萬一突然頒佈了「因應電玩流行傷害視力,所以現在開始禁止在任何地方提到關於電玩的正面想法」這樣的法令,可能業主就會合法地停止作業,然後我就合法地收不到尾款——但當然超市店員不會因為我拿不到錢的理由很合法就讓我買東西不付錢的。
這些聽起來很誇張,但是有極大權力的人,真的有些會想怎麼誇張就怎麼誇張,不然應該就不會有什麼公司高層虧空公款、知名富豪花天酒地的事了。
畢竟資源是有限的,有權力的人想要摳到更多的資源或實現更多自己的願望,柿子挑軟的捏是個效果顯著的作法,而我這種小老百姓,可以靠的顯然就只有民選代表替我操作跟幫我說話了,不然我自己又沒勢力,無以抗衡。
如果我可以選,我不想要離開這塊土地,因為還有真正民選的機制試著讓我挑替我說話的代表人。
因為這是我最自由最舒適的地方,#因為生養我的家人在這裡,#我愛的家人朋友都在這裡。
可是如果我不得不——我是說萬一有一天,我在法律上失去了某些自由說話的空間,如果我連接到案子收到頭款都不能安心,怕因為突然的法律變動喝西北風,那也許我留在這裡是非常冒險的決定。
我希望可以好好留在這,所以我不敢賭任何失去自由的風險。
所以儘管沒有什麼完美選項,相對來說我還是更相信向美、日等民主巨頭靠攏的人。
這是我會去投票的理由。
也許你也有你去投票或考慮要不要投票的理由。
有時候我們選擇的,不是我們特別展望什麼,而是我們不能失去什麼。